适用说明: 本协议适用于通过本平台使用证书查询功能的个人用户,包括持有"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证书"的传承指导老师、持有"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证书"的师承学习人员,以及其他查询证书真伪的自然人。本协议为个人用户协议,个人用户无需签署承诺书,持有本项目证书或使用本平台证书查询功能,即视为已阅读并知悉本协议内容。机构用户另行适用《机构查询用户协议》。
请您在使用本平台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若您继续使用本平台,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1.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如下:
2.1 本平台系公益性信息展示与技术服务平台,主要为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卫生健康技术的推广传承提供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入驻机构核验与传承人证书及师承证书真伪查询服务。本平台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收取平台服务费用。
2.2 本平台的公益定位体现在:(a)平台方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收取报名费、学费、证书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b)平台方不参与入驻机构(无论省级入驻中心还是市级入驻工作站)的任何营业性收费活动;(c)平台方开展的技术推广传承活动以公益服务为导向,评审工作由平台方独立公正实施。
2.3 本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入驻机构核验(含入驻编号查询、入驻层级展示)、传承人证书及师承证书真伪核验,以及平台方根据公益目的不时新增的其他信息展示与查询功能。
2.4 本协议适用于一切访问、浏览或使用本平台的用户。用户通过点击"同意"按钮、勾选复选框,或以任何方式实际使用本平台,即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承诺与接受。
2.5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与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管辖,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慈善法》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3.1 用户应通过合法方式访问和使用本平台,不得通过任何技术手段绕过本平台的正常访问流程。
3.2 本平台提供的机构核验及证书核验功能,需要用户输入查询条件(如机构入驻编号、证书编号、手机验证码等)后方可返回查询结果。用户应确保所输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3 本平台展示的信息系基于平台方现有数据库的实时状态。如因数据库更新延迟等技术原因导致信息存在短暂迟滞,用户应予以理解。
3.4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应遵守网络使用规范,不得利用本平台传播含有病毒或其他恶意程序的内容,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干扰、破坏本平台正常运行的活动。
3.5 用户不得利用任何自动化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爬虫、脚本、机器人程序等)批量访问或采集本平台数据。
4.1 本平台采用平台入驻模式运营。平台方作为公益信息平台,向通过资质审核的地方机构提供入驻备案服务;入驻机构(包括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与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以自身名义在本平台完成备案并独立开展活动。
4.2 平台方与入驻机构之间的关系等同于信息平台与入驻主体之间的关系——平台方提供公益信息展示窗口,入驻机构独立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平台方与入驻机构之间不存在合伙关系、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特许经营关系、代理关系或任何其他可导致连带责任的法律关系。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与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均系独立法人,相互之间亦不存在从属或代理关系。
4.3 入驻机构在本平台的入驻编号(如HTPAC202600001、HTIAW202600001、TWSJD202600001或THZDW202600001)系平台管理标识,仅表明该机构已完成平台入驻备案,不代表平台方对该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宣传内容或任何经营行为的背书、认可或担保。入驻编号的前缀字母组合用于区分入驻机构层级与类型(HTPAC=省级入驻中心、HTIAW=市级入驻工作站、TWSJD=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THZDW=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仅为分类管理之用,不改变任何入驻机构的独立法律地位。
4.4 入驻机构在其自身名义下开展的一切经营活动、宣传行为、服务承诺及合同签署,均属入驻机构的独立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平台方无关。平台方不对入驻机构向用户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陈述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4.5 用户如与入驻机构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向该入驻机构主张权利,或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寻求救济。平台方将在法律规定的协助范围内,根据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予以配合。
4.6 本平台对入驻机构信息的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入驻编号、入驻层级、入驻区域、入驻状态等,均系基于入驻机构向平台方提交的备案信息予以客观呈现,不构成平台方对该机构的推荐或认证。入驻机构的入驻状态变化(如暂停、退出等)可能存在信息更新迟滞,用户应以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4.7 入驻机构可能基于自身业务需要自行合作或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经入驻机构向平台方申请备案、平台方批复后取得备案编号(即"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与平台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宣传、服务承诺等)均属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的独立行为,与平台方完全无关。用户因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的行为遭受损失的,应向该入驻机构合作备案单位或引入该合作备案单位的入驻机构主张权利,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 本项目系公益性传承推广项目,平台方及全体入驻机构(无论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还是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均须严格遵守以下公益红线:
5.2 任何声称"交钱保证通过""内部有门路"的第三方,均属违反本项目公益红线的行为,与平台方无关。用户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可通过本协议第十九条所列渠道向平台方举报。
5.3 用户知悉并确认:本项目为公益项目,入驻机构在平台入驻仅表示其具备在本平台框架内开展公益活动的资格,不代表入驻机构有权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入驻机构向申请人收取费用的行为,均系该机构的独立经营行为,与平台方无关,平台方不承担任何因入驻机构收费引发的连带责任。
6.1 本项目涉及三类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各自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
第一层——平台方(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负责提供信息查询平台、开展公益评审活动、核发传承人证书与师承证书。平台方不接受任何个人缴费,不参与任何商业性资金收支。
第二层——公益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系独立的公益基金法人,负责依法接收社会捐赠和公益赞助资金,并依据基金会章程及公益目的进行资金管理与分配。基金会接受社会赞助、向入驻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等行为,均属基金会独立的法律行为,与平台方无关。
第三层——入驻机构(包括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和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系独立法人,负责在各自区域内组织开展传承申报工作。入驻机构的一切收费行为(包括其与赞助方、第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其独立行为,与平台方无关。入驻机构自行引入并经平台方备案的合作备案单位与平台方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6.2 用户知悉并确认:
6.3 如入驻机构与第三方赞助公司、基金会之间的资金安排因故出现纠纷,用户应向相应的责任主体(入驻机构、第三方赞助公司或基金会)主张权利,不得将相关责任转移至平台方。
6.4 平台方在任何情形下对入驻机构或第三方赞助公司的债务、退款义务或赔偿责任均不承担连带、补充或代为清偿的责任。即使平台方在特殊情况下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配合相关部门要求而先行垫付或支付任何款项,该行为不构成平台方对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认或承担,平台方保留向实际责任主体全额追偿的权利。
7.1 平台方从未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员个人收取报名费、学费、证书费、管理费或其他任何性质的费用。用户如收到以平台方名义收费的通知或票据,请立即向平台方核实,并保存相关证据。
7.2 入驻机构(无论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还是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依其与学员之间独立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自行制定收费标准,相关收支关系发生于入驻机构与学员之间。平台方不参与、不监管,亦不知悉任何入驻机构的具体收费安排。
7.3 因入驻机构的虚假承诺、夸大宣传、不当收费或违约行为而给用户造成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用户应依法向涉事入驻机构主张赔偿,平台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替代赔偿或垫付义务。
7.4 用户如遭受入驻机构不当收费,建议保存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可依据本协议第十九条所列途径进行投诉举报。
7.5 入驻机构接受公益基金会拨付的公益资金,系基金会与入驻机构之间的独立资金行为,不构成平台方对入驻机构收费行为的默许或认可。入驻机构不得以接受基金会资金为由,暗示其收费行为获得平台方背书。
8.1 本平台所涉及的证书分为两种:"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证书"(以下简称"传承人证书")与"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证书"(以下简称"师承证书")。两种证书均系技术培训与传承学习的经历证明,属于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性质,均不属于国家法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体系。
8.2 关于传承人证书的法律效力,用户应明确知悉以下限定:
8.3 关于师承证书的法律效力,用户应明确知悉以下限定:
8.4 关于本项目的医学范围说明:本项目同时涵盖传统医学(含中医、民族医等)与现代医学两大领域的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无论持证人取得的是传统医学方向还是现代医学方向的证书,其法律效力均适用本条第8.2款及第8.3款的限定,不因医学方向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执业资格效力。
8.5 任何入驻机构或个人以"凭本证书可行医""凭本证书可开诊所/中医馆""本证书等同于执业资格""传承人证书等于高级职称"或类似表述作为宣传或销售承诺的,该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用户有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上述虚假承诺与平台方无关,平台方不承担任何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8.6 平台方不对入驻机构或任何第三方针对传承人证书或师承证书的超范围解读或宣传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9.1 本项目的传承申报评审活动由平台方依据申报材料独立、公正实施。评审结果取决于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评审标准,不受任何商业因素干预。
9.2 用户知悉并确认,评审结果存在通过与不通过两种情形,任何机构或个人声称"保证通过""内部渠道"均属虚假宣传,与平台方无关。评审不通过不构成平台方对任何人的违约或侵权。
9.3 用户因相信"保证通过"承诺而向第三方支付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向承诺方(即入驻机构或第三方赞助公司等)主张权利,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 用户使用证书核验功能时,需要输入证书编号及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手机验证码仅用于验证用户身份,平台方不会将手机号码用于其他目的。
10.2 证书核验功能返回的结果包括:证书编号、持证人姓名、发证日期、证书状态(有效/无效)等信息。用户应核对查询结果与实际持有的证书是否一致。
10.3 机构核验功能返回的结果包括:机构名称、平台入驻编号、入驻层级(省级入驻中心/市级入驻工作站/市级入驻实训(实践)推广中心)、入驻区域、入驻状态(已入驻/已退出/已暂停)等信息。该查询结果仅供用户核实该机构是否已完成平台备案,不代表平台方对该机构的任何推荐或认证。
10.4 用户理解并同意,查询结果以本平台数据库记录为准。如用户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本协议第二十四条所列方式联系平台方进行核实。
11.1 用户承诺在使用本平台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并承诺不从事以下行为:
11.2 用户如实施本条11.1(d)所列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方保留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有权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相关用户追偿。
11.3 用户应确保其向平台方提交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因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2.1 本平台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或服务的链接。这些链接仅为方便用户而提供,平台方不对第三方网站或服务的内容、准确性、合法性、可用性承担任何责任。
12.2 用户通过本平台链接访问第三方网站或使用第三方服务,应自行阅读并遵守该第三方的用户协议。用户在第三方网站或服务上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用户与第三方自行解决,与平台方无关。
13.1 本平台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用户提供服务。如用户为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和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并决定是否使用本平台。
13.2 平台方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如平台方发现未成年人在未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向本平台提交了个人信息,平台方将依法采取删除等措施。
14.1 本平台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标识、徽标、数据库、软件程序、页面设计等,其知识产权归平台方或相关权利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4.2 未经平台方或相关权利人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亦不得对本平台或其内容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破解。
14.3 用户向本平台提交的任何内容(包括举报材料、反馈意见等),用户授予平台方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免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平台方有权为服务目的使用、复制、修改该等内容。
15.1 平台方高度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并执行本条款所述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15.2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平台方可能收集以下信息:
15.3 平台方收集上述信息的目的仅限于:(a)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b)响应用户的咨询、投诉或举报;(c)维护和改善平台服务质量;(d)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平台方不会将用户信息用于商业营销目的。
16.1 平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6.2 平台方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用户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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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平台方不对因本平台服务调整、中断或终止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19.1 若用户发现入驻机构或其他第三方存在以下行为,可通过本条所列渠道向平台方进行投诉举报:
19.2 平台方内部投诉举报渠道:
19.3 外部维权渠道:
19.4 平台方在收到用户举报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视情况启动对相关入驻机构的审查程序。
20.1 用户如与入驻机构发生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收费争议、服务纠纷、虚假宣传等),应首先与涉事入驻机构直接协商解决。
20.2 用户与入驻机构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争议性质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20.3 平台方在收到用户关于入驻机构的投诉后,可根据投诉情况对涉事入驻机构进行调查,视调查结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入驻资格、终止入驻等措施。
21.1 平台方保留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或其他需要,随时修订本协议的权利。
21.2 本协议修订后,平台方将在本平台首页以公告形式发布,并更新协议生效日期。用户有责任定期查阅本平台发布的最新协议版本。
21.3 修订后的协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生效。用户在协议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平台的,视为用户已阅读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21.4 凡本协议所称"通知",平台方可通过在本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通过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发出。
22.1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条款的解释。
22.2 本协议某一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应继续有效。
22.3 本协议构成用户与平台方之间就使用本平台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相同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或书面约定。
2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含其冲突法规则)。
23.2 用户与平台方之间因本协议或使用本平台所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方住所地(注册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3.3 本协议的中文版本为正式版本。如本协议存在任何其他语言译本,以中文版本为准。
24.1 如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平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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